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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元江一公司被查处 本报讯 今年7月,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一起关于商标侵权的投诉。投诉方湖南某实业公司称元江一商贸公司销售的枸杞槟榔侵犯了其注册的商标。
经工作人员调查,元江一商贸公司经营者李某从今年1月起,分别从昆明、红河等地进购了三种规格(袋装)的某品牌枸杞槟榔进行销售。这些枸杞槟榔经湖南某实业公司鉴定后,确认为假冒该公司名称、地址、商标的产品。同时,李某采购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李某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责令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没收全部涉事产品,并处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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